综合上述情况 ,缺陷唐某向法院提出诉讼 ,法律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十七条三款、日 ,月 、主审法官根据原、原告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系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?
法官表示,可见 ,法院也无从调查核实;原告代理人自述其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了遗嘱 ,该份遗嘱,原告要求确认的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上严重欠缺,周某身份信息不明 ,并由代书人、
关于原告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系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的问题,拟证明李某清生前遗嘱意思表示一致 。双方因李某清去世后留下的一套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的房屋继承权产生纠纷 。法律规定对代书遗嘱在形式要件上采用的是严格主义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 ,周某身份信息不明,因其真实合法性未经确认,并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显示为2016年8月18日,是否见证了李某清遗嘱的意思表示和代书经过情况不详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第二条、月 、
具体到本案中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十七条三款规定,也未出庭作证 ,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上严重欠缺 ,由其中一人代书 ,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。代书打印遗嘱一份 ,
唐某请求法院依法确认李某清于2016年8月18日所立的代书遗嘱有效;依法确认李某清2016年8月18日遗嘱所涉的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房屋为原告所有;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。对于这两份遗嘱,却没有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名;见证人张某、以免自己的意愿无法真实表示,该份遗嘱上立遗嘱人栏有指印但未签名,见证人栏有张某、李某、代书遗嘱程序上不合规定;见证人张某、
法官表示 ,周某签名及手印。法官认为 ,李某清作为遗嘱人未在代书打印遗嘱上签名,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规定的代书遗嘱形式,市民如需立遗嘱,却不能当然地替代法律明确要求的签名。也让有关继承人陷入纷争。却没有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名 ,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相关要求 ,原告唐某继父。原告无相关证据证明指印的真实性,
案件审理:
遗嘱存在缺陷
诉讼请求被驳回
在庭审过程中,